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开展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定于2024年4月10日,在杭州举办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凡从事或拟从事碳排放管理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10日。
二、培训地点
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教1楼302教室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改革与发展;
(二)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介绍;
(三)评价考务管理、考评员管理、质量督导检查、综合评审等制度宣贯;
(四)协会省属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介绍。
四、申报条件
拟申报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应条件的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认定三、四、五级的考评人员,要求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认定一、二级的考评人员,要求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应接受过技能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并取得《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
(三)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定,掌握相应或相关职业(工种)技能标准以及考评技术和方法。
(四)热爱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4月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六、填报要求
请报名参训人员将填写完毕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的《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推荐表》(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我会电子邮箱:stxfxh123@163.com,并按照申报条件,上传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七、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本次培训费用400元/每人。请参加培训人员于报名截止日前完成缴费。为保证正常参加培训、考试和领取发票,请务必使用参加培训人员本人的账号(手机号)进行报名和缴费。
(二)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银 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863938
(如未找到开户行,可输入联行号:313331000186)
八、培训证书
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颁发《碳排放管理员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书》《碳排放管理员技能人才评价内部质量督导人员证书》。取得前述证书的人员,可参加我会组织的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担任相应职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仲咪 联系电话:18258202725(微信同号)
附件: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推荐表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4年3月31日
附件: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