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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开展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我会在杭州举办碳排放管理员、工业废水处理工、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4月22日,为期1天。

  二、培训地点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二楼(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改革与发展;

(二)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技术,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

(三)考评实施方案设计、编制操作技能试题与评分标准,掌握本职业(工种)考评工作任务和考评程序,实操考评技术与方法及考评注意事项;

(四)评价考务管理、考评员管理、质量督导检查、综合评审等制度宣贯;

(五)考评员与内部质量督导员的实操演练。

  四、申报条件

  拟申报碳排放管理员、工业废水处理工、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评人员

  1.申报考评员须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职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技能等级未设置二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申报资格可放宽到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申报高级考评员须具有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 能等级)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1年以上且参与3次以上考评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考评工作经验。

(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1. 掌握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熟悉职业技能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碳排放管理员、工业废水处理工、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定,掌握相应或相关职业(工种)技能标准以及考评技术和方法。

(四)热爱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4月2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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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填报要求

  请报名参训人员将填写完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推荐表》(见附件)Word发送至我会电子邮箱:stxfxh123@163.com,并按照申报条件,上传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七、其他方式

  本次培训免费。

  八、培训证书

  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颁发《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书》《技能人才评价内部质量督导人员证书》,上述证书可登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证书信息查询。取得上述证书的人员,可参加我会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签订合同担任考评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646876601(微信同号)

              戴老师  联系电话:18258202725(微信同号)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秘书处

2025年4月11日


附件_2025年第三期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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