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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新、改、扩建环保设备设施技术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256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件精神,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环保设备设施源头管理,将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管理,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3年2月18日成立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主要负责为环保设备设施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经研究及充分准备,专委会将向会员单位提供环保设备设施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立项服务。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备、产品和工艺,协会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2. 设计服务。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协会联合有设计资质单位,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进行设计审查及诊断,并出具审查报告服务;

   3. 建设和验收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备设施建设和验收,协会组织专家就环保设施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

   二、服务时间

   自本通知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服务流程

   有服务需求的单位,请与专委会秘书处联系,并按要求提供必要资料。专委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将组织专家开展相应论证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秘书处

   戴仲咪 18258202725(微信同号)  

   董可羽 18458868919(微信同号)

   丁  峰 18758266899(微信同号)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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