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对碳排放进行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与管理是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坚实基础;产品碳排放逐渐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之一,欧盟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和“电池及废电池法规”,并在电池及废电池法规中对存储容量大于2kWh的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的工业电池新增了碳足迹要求。为助力企业精准控碳、主动减碳,增强碳排放核算与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能力,提高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优势,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拟设立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进一步充实专委会力量,搭建会员单位、碳核算企业、产品碳足迹披露企业及从业人员间交流沟通,活动及合作共赢的服务平台,现面向行业征集专委会委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介绍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是浙江省工商联直属协会,成立于2014年12月,是由全省各大生态环境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组成的5A级社会团体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为浙江省民政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协会坚守“服务立会、服务兴会”理念,发扬自主、自立、自强的“三自精神”,建立了“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的自主办会社会组织机制。
协会下设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环保管家分会、水处理剂生产企业专业委员会、环保实施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专业委员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各分会和专业委员会紧紧围绕国家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领域发展战略,融合社会各方资源,通过组织专家以培训交流、宣传推介、技术咨询服务、团体标准制定和宣贯、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形式,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帮助会员单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助推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转化及市场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并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领域的交流、研究工作。
二、专委会职能
1.技术支持。为有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需求的企业提供方法与标准方面的专家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交流合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相关的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间交流与合作,安排参访业内先进单位和示范工程,促进信息共享。
3.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及推广相关团体标准,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
4.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相关的培训,邀请业内资深专家学者宣贯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解读最新国际碳壁垒政策及其影响,通过理论结合实操技能训练方式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认证等培训活动。
三、征集范围
1.专委会委员单位征集范围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2.担任专委会主任委员的单位,推荐本单位一人担任主任委员。担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的,推荐本单位一人担任副主任委员。
四、申请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1.自愿提出申请;
2.遵守《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章程》《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3.支持并积极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人员条件
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推荐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在以往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双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发展动态;
3.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4.相关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五、申请方式
填写电子版“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经协会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审核推荐,并经协会批准后确定。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秘书处
顾 妍 13646876601
戴仲咪 18258202725
附件: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_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碳核算与产品碳足迹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docx